2012中国新疆国际矿业博览会及论坛
日期:2012-05-16~2012-05-19
填好参展申请书,经盖章签字认可后传回主办机构。
2.展位安排以先报名、先交款、先安排为原则,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。
3.在双方最终确认展位后七日之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,款项收到后予以最终确认参展展位。否则,展位将不予保留。
4.参展商不得私自转让展位和展出与展会内容无关的展品,否则,取消参展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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