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第十三届广州国际矿业展览会
日期:2012-06-19~2012-06-21
公司。
2.参展企业收到展位确认书一周内将参展费用汇至我司帐户,并将汇款底单回传至我司。
3.我司收到参展商参展费用后,合同正式生效;参展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或转借第三方。
4.展位分配顺序将按报名时间及展位大小优先分配。
展会推广计划
1.在德国、美国、英国、韩国、印度、俄罗斯、日本等国家的矿石,钢铁,冶金行业权威杂志刊登广告。
2.通过国内电视台、刊物、报纸连续报导及刊登广告。
3.通过公司采购商拓展部向目标客户免费发放30万张参观券。
4.通过各地行业协会(学会)、外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及有关国际驻华机构派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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